一、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
(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
(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
2.立项批复;
3.可研报告及批复;
4.环评报告及批复;
5.用地审批文件等
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
(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
三、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2024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
3月5日前(第1批);
6月5日前(第2批);
9月5日前(第3批);
12月5日前(第4批);
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