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的并不需要自己提供什么手续,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到时候带上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就行。
一般的步骤: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章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法律规章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章,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