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旨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水利设施和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其中,关于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保护与修复,具体内容包括:1. 建立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对黄河流域区域性生态安全的保护。2. 制定生态补偿政策,鼓励保护和修复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经济建设。3. 限制开发与利用,控制工业、农业、城市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保持黄河流域的生态稳定和平衡。4.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如退耕还林、草原治理、湿地保护等,加强对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修复和保护。5. 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追究污染和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破坏环境资源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排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