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流程以下内容
境外A公司在该行离岸部开立外币账户,存入外币资金或取得开证额度;境内B公司(须为三资企业)在该行国内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
该行境内机构以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作为保证条件,完成对境内B公司人民币贷款的额度审批;
境外A公司以100%保证金或使用开证额度,由招行离岸部开立以B公司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境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
收到上述备用信用证后,该行境内机构向境内B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
2、业务流程
境外A公司(备用信用证申请人)提交备用信用证申请→该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开立备用信用证→该商银行境内机构人民币贷款→境内B公司(三资企业人民币贷款申请人)银行贷款,但还有一种周转资金的方式就是备用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