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要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行使使用、处分等权利。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