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实际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2、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月历天数-周六、日天数-法定假天数;3、缺勤天数:缺勤天数=事假天数+病假天数+婚假天数+产假天数+丧假天数+探亲假天数+年假休假天数+工伤假天数+矿工天数。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