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遗弃内容有: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年老、年轻、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三、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义务和抚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