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3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0%,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可通过统一补充保险又解决了一半。
建立了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后,70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提高到85%,个人负担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报销90%,个人负担 10%.以3级医院为例,3万以下的住院费,报销95。5%,个人负担4。5%,3万至4万,报销97%,自负3%;4万至7万,报销98。5%,自负 1。5%;超过7万的住院费可报销85%,个人负担15%,封顶17万。门诊1300元以下的费用已经提前打入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因此不在补充医疗报销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