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江西省政府为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规定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对不遵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首先,该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原则和分类方法。按照垃圾属性、来源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具体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和分类方式。其次,该条例加强了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城乡特点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案,配备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同时对“地条钢”等不合法处理方式予以禁止,并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最后,该条例还规定了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监管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认识和意识。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管,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
【法律依据】: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混合投放;不得将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