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恶意欠薪罪,现在在刑法中称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