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时新建房跟翻建房的区别:新建房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施工补偿、安置补偿等;翻建房拆迁补偿包括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打大梁、房屋加固、桥梁升高、新增大梁、檐梁、圈梁、仓库改造、门店扩大、旧房改客厅、外框架整体改造、墙体打立柱、加圈梁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