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兼职合同和全职劳动合同均可以同时合法存在。但是全职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里是否允许兼职,通常需要依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内容来确定,若兼职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执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内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