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益物权是指物权人对特定物件的使用和收益权利,而非占有权。在中国法律中,用益物权是从物权,与主物权相对应。主物权是指对特定物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物权,例如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则是附于主物权而存在的权利,例如房地产中的房屋使用权、土地耕种权等。在法律上,用益物权人可以使用物件并从中获得收益,但不能支配物件,受到主物权人的限制。例如,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居住在该房屋中,也可以出租赚取收益,但不能转让或出售该物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并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或者设定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