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终止一般只适用于单方面违约,但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终止权的行使要看具体情况;
2、从自我保护的意义来看,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终止合同,而是判断这种违约是否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终止措施可能会避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终止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合同终止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终止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影响和破坏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与合同的主要义务有关。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而单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带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的丧失,合同不能相应终止;
5、不当履行和终止合同。不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缺陷。缺陷不严重的,一般要求降价修复,不宣布终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