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的员工来说,企业的员工会有时候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例如说企业的员工突然之间去世的,对于这些去世的一个企业员工来说,要做好相应的一些程序的善后处理,那么员工的一个企业年金应该怎么提取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职工去世企业年金怎么提取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职工去世企业年金怎么提取
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2018年
新的企业年金办法专门规定:员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如果你跳槽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这个新工作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那你原企业的年金帐户就会随同你转入新的年金账户;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话,那么你的企业年金就会由你原来的企业单位来管理。由此可见,如果新的单位有年金那就方便了,你把钱转入新账户就行了。那如果新单位没有,那你的企业年金就继续由原来的单位管理,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领取你的退休金。
1、单位缴费部分:
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每年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职业年金: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当期计入的最高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
2、个人缴费部分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市地税局将根据各市统计局数据每年7月份调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扣除限额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工资超限额部分比照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执行,即以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为执行周期。如福州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089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480.89元(48089÷12×3倍×4%=480.89元)。
例:林某2014年1月工资10000元,若按2%缴付企业年金200元,则只能扣除200元;若按4%缴付企业年金400元,均可税前扣除;若按5%缴付企业年金500元,则只允许扣除400元,超出的10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林某2014年2月工资15000元,若其按2%缴付年金300元,均可税前扣除;若按4%缴付年金600元,由于允许扣除金额最高为480.89元,超出的119.11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职工去世企业年金怎么提取的相关内容,提取企业年金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提取的流程去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