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程序主要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开始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接着是立案、开庭审理、法院依据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判、最后是裁判文书的送达与生效。在收到裁判文书后,可以上诉的案件,如果对裁判结果不满,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