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能告吗1、能告。2、公司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离职后员工可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可以再去起诉。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法吗
1、员工没有合同是不合法的。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只要用人单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不管员工在职还是离职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是需要自己收集好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这是最起码的,当然发生这种问题后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沟通无果,那么就可以反馈到对应的劳动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
离职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能告吗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非全日制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多份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形式多样。
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允许多重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多重劳动关系是之一,也是国家极力推动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目的之一。但《劳动合同法》又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限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滥用订约权。
3、合同解除限制少。
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即合同解除的无因性、随时性和对等性。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对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均可以五条件地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4、工资结算周期短。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任务完成与否、是否达到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看到结果并进行考量的,相对于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的即时性,工资结算周期也不应当太长。
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只有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才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差别是很大的,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不仅能订立口头合同,员工还可以跟多家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随时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