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了户主不给户口本有办法迁户口的。且具体办法包括:_x000D_
1、补办解决。即当事人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情况,补办户籍登记后,办理户籍迁移;_x000D_
2、起诉解决。即当事人就对方拒不交付的行为起诉,并根据生效判决,办理户籍迁移;_x000D_
3、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_x000D_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_x000D_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_x000D_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_x000D_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_x000D_
第十九条_x000D_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