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约定期限的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的任何时间协商约定的时间,签订补充协议,并在期限内履行义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时间的,买卖双方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双方未约定时间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转让或者交付房屋时支付款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