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4、如果购房人需委托他人代办契税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