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建站资助: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站文件,确定资助的设站单位和金额后,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经费拨付文件。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所在单位账户。
(2)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浙江博士后网站备案信息,确定资助的设站单位和金额,下发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对后,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经费拨付文件。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所在单位账户。
【法律依据】:
《关于服务“ 六大行动” 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 博士后生活补贴。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般资助2年,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或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等资助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在站时间予以资助,最长不超过6年(含6年)。出站年份内,当年在站时间满6个月(含6个月),可予以当年全额资助。在站2年生活补贴一次性拨付,在站2年以后的生活补贴应重新提出申请。补贴资金由市、区县(市)财政按11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