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扣薪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薪资以及被克扣的薪资。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薪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章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除在规章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薪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章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薪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薪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薪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章,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