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购房付款凭证即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那购房付款凭证就是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如果买的是二手房,那购房付款凭证就是卖方打给你的首付款收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