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不是正式的。专职消防员工作内容跟正式消防员不一样,专职消防和国家消防不一样,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政府机关的一个工种,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而消防员是隶属国家编制的专业消防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期内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与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一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我国消防队伍的人员可划分为三种,分别是消防指挥员、消防员、专职消防员,不同人员的编制完全不同。
1、退出现役的人员,从消防现役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的,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工资高,待遇好。当然,很辛苦。
2、退出现役之后招募的正式消防队员,属于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身份和编制。工资高,待遇好。当然,很辛苦。
3、合同制消防人员。在正式的在编队伍中,毕竟编制少,正式人员少,工作量大。往往,一个中队只有几十个人的编制。因此,需要补充大量的合同制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可以理解为公安机关的协协警或者辅警。他们有的和正式的干同样的工作,同样的训练,就是工资待遇低点。
4、文职消防人员队伍。消防队伍里面也有下通知、打电话、收发文件的工作人员。他们很多也不是正式编制。往往女的占的比例比较大。当然,很多人随着机构改革已经,已经转到别的部门和单位。当然,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情况不一样。都不能一概而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招聘,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报当地县级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十二条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的: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的: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的: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的: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的: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等级任期制,其工资待遇与岗位等级相挂钩。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年限以及评定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消防救援机构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岗位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 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机制。消防救援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政府专职消防员职务职级、工资待遇以及奖励、辞退的依据。
第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初任培训、岗位培训、晋升培训以及其他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等级评定、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