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买卖双方协商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至网上签约窗口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如果是通过有网上签约权限的中介公司成交的客户,可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
2.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赎楼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由交易保证机构审批买卖双方资料;
3.通过审核后,买卖双方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赎楼协议等文本,并做委托公证;
4.买卖双方在资金监管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5.买卖双方到监管银行存入监管的房款及佣金;
6.买卖双方到资金监管财务窗口换取收款凭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7.交易保证机构为卖方归还银行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交易保证机构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9.十个工作日后,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后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10.卖方凭购房发票,身份证到资金监管财务窗口办理划款手续,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