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认定要件

律师回答
摘要:文章介绍了债务加入和代为偿还的概念及认定方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债务加入的条件包括原债的有效成立、可转让性、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主体以及不需要原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接受第三人的履行后,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加入和代为偿还的认定方式及条件。 债务加入和代为偿还的认定方式及条件,以及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的债权转让。
一、如何认定加入其他债务人和代为偿还人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自愿和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偿还。而代为偿还债务是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行为,免除债务人偿还责任。认定就是有第三人加入偿还债务的协议,不拘泥与书面或者口头,只要当事人确认的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债务加入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延伸阅读
结语:债务加入和代为偿还是民法典中的重要规定。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自愿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而代为偿还是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只要当事人确认,不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协议都有效。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有权代为履行,但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除非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表示愿意加入债务且债权人未明确拒绝,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加入的条件包括原债的有效成立、可转让性以及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主体等。债务加入不需要原债务人同意,但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接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债务加入如何认定

法律解析: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如何认定?

律师分析: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查看全文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

法律分析:认定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的条件:_x000D_ 1、原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_x000D_ 2、原债务关系具有可转让性;_x000D_ 3、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_x000D_ 4、债...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

债务加入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双方合意)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风险提示:债务加入的构成要...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的相关要点介绍

法律分析: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 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的相关要点介绍?

律师分析: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的相关要点介绍

法律解析: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的相关要点介绍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了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怎么处理

本文介绍了债务加入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债务加入需要满足合同的基本生效条件,原始债务的内容允许债务加入,债务内容保持一致,加入人与原始债务人承担非真正连带责任,认定标准较低。债务加入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利,因为从保护债权的角度出发,...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务加入的认定标准是: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查看全文

最高院债务加入的认定是什么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如下:1、原债务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第三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是否退出原债务关系,需要考虑如何确定约定的性质是债务转移还是债务加入。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包括原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存在、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加入该债的关系来承担债务...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债务加入的条件包括:_x000D_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_x000D_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查看全文

债务加入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 债务加入的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查看全文

如何判定债务的加入

判断认定是否免除债务人债务即是否构成债务加入成为审判实践的难点。笔者认为,在对是否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就应当推定为不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应定性为债务加入。因为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查看全文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

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有些债务有第三人加入债务,承担偿还债务责任,那么民法典中怎样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查看全文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加入是一种并存的债务,第三人可以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的条件包括:原债务有效成立、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主体、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同意,但必须...查看全文

债务人加入的法律规定?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债务承担理论,债务承担有两种主要类型:一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即通常所称的债务转移,二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通常所称的债务加入。《合同法》第84条(《民法典》第551条)规定了免责的债务承担,但《合同法》并未规定有关...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