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股东的出资款需要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在备注上写上投资款。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企业不用在企业成立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了,但是实际缴纳的时候,仍然是需要打入公司对公账户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股东的出资款需要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在备注上写上投资款。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企业不用在企业成立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了,但是实际缴纳的时候,仍然是需要打入公司对公账户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股东出资款需从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为投资款。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不要求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但实际缴纳时仍需打入公司对公账户。...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股东的出资款需要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在备注上写上投资款。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企业不用在企业成立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了,但是实际缴纳的时候,仍然是需要打入公司对公账户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股东的出资款需要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在备注上写上投资款。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企业不用在企业成立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了,但是实际缴纳的时候,仍然是需要打入公司对公账户的。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股东出资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可以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出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不出资构成违约,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并承担违约责任。...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股东应当将现金缴存公司的银行账户,会计以银行单据作为入账依据。股东的投资款不能将现金直接交给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查看全文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征收款是打到户主找账号上的;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不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的收款账户,以征收补偿协议上账户为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股东认缴出资的目前不需要进行验资,但是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实物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需要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股东出资未入公司账户无效。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未入公司账户无效。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股东出资未入公司账户无效。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查看全文
成立公司一定需要开立公户吗 1、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股东认缴出资的目前不需要进行验资,但是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实物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需要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查看全文
要看业务性质,不是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涉及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发票。 对公户应该是该在税局备案的,税局是可以联网查询到企业流水的,...查看全文
成立公司一定需要开立公户吗 1、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查看全文
在公司有外汇打入的时候,财物处应该做好每一笔记录,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出了什么事情,是要进行审核的,如果发现有钱莫名的多了出来没有凭证的话,会很麻烦,那么打到公司账户的钱都要开发票吗。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打到公司账户的钱都要开...查看全文
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要求必须对公付款,打到相应账户的。但是,在实际中,一般是建议对公付款到对应的账户。 而且在实际中,还会要求对公...查看全文
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要求必须对公付款,打到相应账户的。但是,在实际中,一般是建议对公付款到对应的账户。 而且在实际中,还会要求对公...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对公账户必须是法人的名字,若是自然人的姓名,则此账户不是对公账户,而是个人账户。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认证律师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已服务1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