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要注意什么
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要注意:
1.如果和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转租房屋或者约定禁止转租房屋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要与出租人签订补充协议对转租事宜进行具体约定;
2.应当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对租期、租金、水电物业宽带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3.与次承租人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与出租人约定租赁期限,确有必要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后由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对转租关系中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5.对房屋状况和房屋内物品进行确认,确有必要的可制作清单作为转租合同的附件。
二、转租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转租合同的特征有:
1.房屋转租合同是以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2.出租人的同意是房屋转租合同订立的前提条件。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无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