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异地劳动争议也只能到用人单位的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劳动者已经决定要进行劳动仲裁了,在申请仲裁前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如果仲裁开始时证据不足,劳动者要承担的是未知的、不利于自己的仲裁结果。到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是金钱。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案件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