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会计上,一般将法定公积金称作法定盈余公积金。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当年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是公司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资本以外积存的资金。此项公积金与公司资本的性质相同,又称公司的附加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依据公积金还可以按照提取是否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