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契税申报的基本流程是:第一、纳税人准备好纳税的相关资料:包括购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转移合同、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若是首套购房的,需要开具首套购房的证明;第二、纳税人到当地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契税申报,据实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第三、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资料及不受理的原因;第四、凭窗口工作人员开具的契税缴款书进行缴款,缴纳完成后,回契税窗口领取契税完税证明,作为领取房地产证的依据。
房地产契税的减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房地产的契税是什么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房地产的契税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契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它是针对房地产产权变动的专门税种,也是购房过程中购房所承受的最大税额的一次税费,约为房价的1.5%.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的契税约为房价的3%。
关于房地产契税的减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以房地产抵押是否征收契税
房地产抵押是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关系,它是指债权人或第三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依法将房屋折价抵作价款或者变卖房屋优先得到清偿。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没有改变土地、房屋权属,因此对房地产抵押行为不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