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上班路上出现事故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出事故了也不一定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否可以一起赔
交通事故赔偿一工伤赔偿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当劳动者符合工伤的规定,并且其工伤是由于第三人驾驶机动车导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再次之后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