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研究制定我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2、组织、委托和督促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
3、核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组织非税
收入计划的执行。
4、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及统计、分析、报表报
送工作。
5、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
金的核对、清算与划解。拟定区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6、负责非税收入等所有财政票据的领发、保管、核销、检
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
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情况。
8、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9、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协调执
收单位与银行有关网络方面的相关事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