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退费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缴费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2、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根据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核定应退费金额,签署意见后由退费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复核;3、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对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后,签署复核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签定并加盖中心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交退费申请人;4、退费申请人携带经征缴中心审核后的相关材料分别到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领应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