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要求房子里的人及时搬出来,然后把财产也搬出来,危房不能修复好,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拆除,办好相关手续后,依法重建,并要与拥有产权的房子里面原来的居民签订好协议,房子建好以后,要严格保障房子的质量。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