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能否设置为永久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
地役权不能设置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_x000D_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_x000D_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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