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成为代理人。在纪律合同中,纪律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
2、能否行使不同的干预权和选择权。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但是,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干预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3、从事业务范围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