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复制不动产登记材料。房地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理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房地产权利的主体,可以申请查询并复制房地产登记材料。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房地产登记资料。因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房地产,以及因房地产发生民事纠纷而提起诉讼、仲裁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房地产登记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