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的资金,其征收标准和政策安排实行地方政府集中约束,执行范围是在各省区市内。根据传承性发展原则,当前的个税免征残保金政策只适用于2019年12月1日前已缴纳过残保金且未到离退休年龄的涵盖残疾人特定群体。对于其他雇员或者个人,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即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额度(具体标准根椓当地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残保金不仅仅有助于改善残疾人员生活及谋求良好就业机遇, 也是建设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负责税收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或者有关地区先行实施税收优惠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