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合法吗
1、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合同的订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单方加重对方主要义务,免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己方主要责任的条款均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特价商品不予退货是否合法
打折、特价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是很正常的现象。然而,部分商家利用很多消费者不明真相或维权意识淡薄而做出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这属于商家单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称“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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