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变更,不影响和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但在的出租人也不能侵犯你的用益物权,而且必须执行和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无须再和现在的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出租人变更条件,并没有和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并且重新签订合同的,变更条件就属于无效条件。如果出租人非要执行,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