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可能会再进行调解,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是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审理程序有哪些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程序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双方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发给调解书,原告撤诉即可;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合议庭审理的,宣布合议庭组成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案情;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由当事人举证,对方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最后是当事人陈述。之后,休庭,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