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虚报统计数据涉嫌违法,经查证属实后,将面临行政处罚。《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贰拾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示二,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应当做到“数出有据”。企业应当以财务资料为基础,建立统计台账,做到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警示三,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将面临严厉的失信联合惩戒。国家统计局与四十多家部委联合对统计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惩戒内容涉及企业获取贷款、申报项目、投标等领域,因此,不能贪图一时之利,“因小失大”,诚信为本才是企业健康发展之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