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局工业总产值怎么计算
工业总产值是工业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总产值指标出现错误将影响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工业产销率等综合指数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应重视产值的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一)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二)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而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1、用产品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代替工业总产值;
2、不遵循生产的原则(产品不是本企业生产的);
3、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制品差额漏统。
二、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原则是什么
(一)工业生产的原则。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都应包括在内。
(二)最终产品的原则。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对外销售,那么也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也应包括在企业总产值内。
(三)工厂法的原则。工业总产值是按企业最终产品来计算的,所以不允许同一产品的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是允许企业之间的重复计算。
三、目前工业总产值计算存在的问题
(一)用产品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等财务指标代替工业总产值。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人员对工业总产值的概念不清。
(二)将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计入总产值。
(三)对接全价或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