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建房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律师回答

一、办理条件

1)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2)土地界线、权属清楚无争议。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4)土地来源合法。

二、办理材料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接收受理人员根据办事需求,在预约时段内为申请人服务。

3)申请接收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4)登记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c)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电子《预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无

5)收件转办。接件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转送至业务科室,受理系统申请编号连同受理意见确定自动转送审查人员。

以上文书可上网查阅,申请人将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申请人索取书面文书的,应提前告知,可前往办证大厅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接收受理人员根据办事需求,在预约时段内为申请人服务。

3)申请接收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4)登记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c)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电子《预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无

5)收件转办。接件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转送至业务科室,受理系统申请编号连同受理意见确定自动转送审查人员。

以上文书可上网查阅,申请人将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申请人索取书面文书的,应提前告知,可前往办证大厅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区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一、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1、分局窗口预受理申请人向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出具预受理回执单,填写《分散受理集中办理运转单》,报分局分管领导签批,土地利用科承办。2、分局初审...查看全文

继承划拨土地需要什么条件,继承划拨土地要办哪些手续

继承划拨土地条件: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分析: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需要规划条件吗

具体如何申请划拨土地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由于只是取得了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查看全文

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要钱吗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旨: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拆迁安置和无偿取得两种形式,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国家没有法律规...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条件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土地使用权以分配方式取得的,转让房地产审批时,有批...查看全文

土地划拨需要交什么税?

律师分析: 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查看全文

2023民法典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房屋买卖的条件及转让程序: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规,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转让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确定出让金和拟订出让方案等步...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条件是:划拨土地房产转让必须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法...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条件是:划拨土地房产转让必须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一、小产权房买卖行为违法...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怎么办出让手续?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转让的条件有什么?

律师分析: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查看全文

土地划拨的条件一般是什么

一、土地划拨的条件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查看全文

土地划拨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批准可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条件包括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产权证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查看全文

土地划拨费需要缴纳什么?

土地划拨费是根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划拨的变更程序包括申请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和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等。划拨土地的法律依据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的转让条件

一、划拨土地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查看全文

划拨地重建后土地权还是划拨吗

划拨地重建后土地权还是划拨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划拨的土地建筑物重建的,如果是按原用途使用土地的,还是属于划拨土地,如果改变用途的,需要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需要净地吗

国有土地出让必须净地吗 国有土地出让并不都是必须净地,但如果出让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就需要“净地”出让。 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 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