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加名字时,一般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递交房产变更登记申请,再拿着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让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