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开采露天煤矿,要办理营业执照(上面须明确写有煤炭开采)、采矿许可证(办理前还要探矿权转采矿权、编制详查报告、三合一报告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编制初步设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办理土地证(没有土地证也要有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的临时用地手续,否则就是非法用地);如果牵扯占用林地,还需要办理林地手续;环保方面需要有环评报告以及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文件,并依法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表。
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证、土地证,没有的的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举报。
生态环境局:环保方面相关文件批复手续,没有可以向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队举报。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许可证。
林业局:林业手续(有些地方林业局合并入自然资源局)。
以上,开采煤矿的主要管理部门就是这四家。另外如果你提供的信息属实,他们就属于借恢复治理的名义非法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