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绝症公司可以辞退吗

律师回答
摘要:员工得癌症不能辞退,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比例支付。另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单位应办理离职手续并可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一般来说,员工得癌症是不能的辞退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延伸阅读
绝症患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绝症患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司不得因员工患有绝症而随意辞退。绝症患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公司应该尊重绝症患者的人权和劳动权益,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合适的工作安排,确保他们能够继续工作或提供适当的福利和补偿。同时,绝症患者也有责任向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信息,以便公司能够做出合理的安排。在处理绝症患者的劳动权益问题时,法律和道德都要求我们给予他们尊重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在工作中获得公平和公正的对待。
结语:在处理员工患癌症的劳动权益问题时,法律明确规定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此外,绝症患者在劳动关系中应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公司有责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合适的工作安排,同时绝症患者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信息。在处理绝症患者的劳动权益问题时,法律和道德都要求我们给予他们尊重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在工作中获得公平和公正的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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