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是二个月左右。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一、购买法拍房需要注意什么
1、法院拍卖房屋前,会在法院网站上载明具体拍卖房屋信息(房屋坐落、面积、房屋评估价、拍卖时间、拍卖会的地址,预交保证金金额、拍卖公司联系方式等等),事先了解好具体情况,做好功课,甚至有必要再去交易中心调取一下房产登记簿信息,因为有些拍卖房屋未必有产权证。
2、竞拍者对于预交的保证金(不低于评估价5%),如果一旦拍下来,但是最终又反悔的,那么对不起,该笔保证金拿不回来了。
3、需要看清楚法院公告中拍卖成功之后房屋交易产生的税费是否都由购房者承担,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这笔费用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4、需要看清楚法院公告中对于原房东拖欠的物业费、水电煤、有线电视、网络等一切费用是否全由购房者承担。
5、一般拍得房屋的人还需要向拍卖公司缴纳一笔佣金。
二、法院三次没有拍卖掉的房子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