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怎么报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的具体申报每个地方有所不同,一般在电子税务局里面进行申报,企业点击“综合税(费)申报表”,进入综合申报表操作界面,点击工会经费申报进入具体的申报录入界面,按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数据填写;然后点击申报。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二条
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如何扣除税收?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需要的扣除凭据有:1、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2.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账户。工会经费必须有实际缴纳时收到的合法、有效凭据,同时在规定的限额内才能税前扣除,否则不得抵扣。风险提示:工会经费的用途是为使企业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而储备的一种准备金,因此并不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如果企业尚未成立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将作为工会建会筹备金暂不返还企业使用。建议企业一旦成立工会组织,应尽快开设银行结算专账,便于后续单独核算返还的工会经费,否则不能适用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相关规定。
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
山东省工会经费计算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逢国家法定节日,基层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
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规定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其中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工会经费申报依据
目前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征。根据应付工资申报。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